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发布时间:2024-04-03 17:18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8亿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1.69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81,12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全面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所发生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即实现了“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并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以习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等政策措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将触发更大市场空间的释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供水行业市场化积极推进。要求供水企业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生产经营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环境保护监管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督查不断强化,执法更为严格,对水务企业的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PP项目日益规范,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管理,PPP进入由量转质、规范发展、行稳致远阶段,优质项目竞争将更为激烈。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4%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88%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92%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显著的区域领先优势。在做好重庆市域内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公司面向四川、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水务环保行业进军,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5家主要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湖北省安陆市、云南省昆明市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开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施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注:公司第四季度财务数据已包含第六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对2023年的影响。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346,185 0.22 0 未知 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36,901 0.17 0 未知 0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198,900 0.13 0 未知 0 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上述股东中重庆德润环境与水务环境集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按时支付20渝水01的利息。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按时支付21渝水01的利息。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66,514.21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382,765.0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2.76%;公司自来水售水量62,306.88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170,378.9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3.49%; 公司污泥处理处置结算量58.65万吨,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收入23,011.9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7%;实现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收入149,284.5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0.58%。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环〔2024〕8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政府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通知》(渝财环〔2024〕9号)等文件,获知重庆市财政局依据“渝府〔2007〕122号”的精神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的新核定办法,并按照新核价办法完成了公司第六期价格的核定工作。经重庆市财政局核定,公司第六期价格确定为2.35元/立方米,较第五期价格2.98元/立方米(不含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污泥处置费,对于结算期内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污泥处置费,根据审定的情况予以补助)下调0.63元/立方米。由于第六期价格核定已考虑税费影响,故不再对公司实际承担的相应税费进行补助。第六期价格变动导致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8.5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7.20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